“他们没有为难娘子吧?”吴耿犹豫了一下问道。

        刘云梦摇了摇头,她微笑着道:“怎么会呢,我们管事的叫李春梦,相公你不知道,她可好了,她还帮着妾身带胜儿呢,胜儿也很喜欢她!”

        吴耿听后,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只要家人过得好,他就放心了。

        “相公应该记得吧,她就是那个榜眼!”

        “是她?”吴耿这时候忽然想起来了。

        “是啊,听说她是被大将军买来的呢,真是可怜……她的才学很高呢,嗯,当然啦,若论诗词文章与见识,整个宜川城,相公肯定排第一!”

        吴耿很尴尬,若是他排第一,那大将军又该排第几。他苦笑了一下,仰头喝完了最后一口酒,这才笑着道:“娘子莫要再夸为夫了,咱们还是出去走走吧……小二,结账!”

        接下来,两个人一边走,一边静静地欣赏着宜川的夜色。好像自打反贼们进城后,以往那些嚣张跋扈的官吏们和贵族子弟们,一下子都消失不见了,没有了这些人的压迫,百姓们慢慢的也就喜欢上街了,宜川城竟似乎有了再次兴旺的架势。特别是他们城南这边,随着几个工场的建立,下了工的工人们无处可去,最喜欢在这附近瞎溜达。这些工人或许是觉得前途渺茫,应当及时行乐,也或许是身上真有几个钱,因此他们往往出手都很阔绰,什么酒馆都敢往里进,什么好东西都喜欢往宿舍里拿,因此吸引了不少小商小贩们汇集到了这里。

        吴耿不太喜欢热闹,于是他尽量挑选些偏僻的地方走。清亮的月光下,只见吴耿抱着孩子问道:“那个什么铅笔,当真如此神奇吗?”

        刘云梦笑了笑,她拢了拢发丝,又伸出手攀住了相公的手臂,因为是夜里,她倒也不必害怕什么。

        “当然了,妾身已经试过了,那墨条真的能够写出字呢,并且,若是写错了,还能用馒头屑来擦掉,真的很方便……只是,只是要将墨条装进木头里就很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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