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阳龙市的天气很好,大中午的太阳温柔得很,不燥不热。

        此刻,某剧组的墙上,正悄悄摸摸的冒出了一颗小脑袋,小脑袋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小帽子,帽檐的阴影遮挡住了半张白皙的小脸,一双黑黝黝的眼睛躲猫猫似的左顾右望。

        乐乐康已经做了三天的变态了。

        为了拉季云帆入组,乐乐康和郭导分别以各自的名义,外加剧组的名义多次向季云帆工作室投递剧本,却都没有得到任何回音。

        郭导像是老婆跑了似的,天天急得团团转,乐乐康与他完全相反,他直接穿上夜行衣,不对,穿上黑色运动装,帽子一戴,开始追妻火葬场似的死缠烂打,俗话说得好,烈男怕缠郎,他就不信拿不下季云帆!

        通过打听,乐乐康知道季云帆在这个剧组里客串,为期三天。

        这三天以来,乐乐康一直蹲守在这,就想着来一场偶像剧似的偶遇,但是季云帆实在是太敬业了,明明只是一场小小的客串,却硬生生的在剧组里老老实实的待了三天,哪里都没去,对于他这种时间就是金钱的人而言,这种行为完全就是当街撒钱——浪费啊!

        但是,这行为也深得乐乐康喜欢。

        不愧是他看上的男人,又帅又有实力还敬业!简直哪哪儿都完美!就连停在不远处墙角的车子,都看起来那么的帅气逼人!想必一定是保姆车界的车神了!

        瞧那漆黑无杂质的色泽,瞧那流线完美的身子......真想上去摸摸!

        乐乐康喝了一口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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