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4岁的尽息非但没有受伤还捣毁了一整个犯罪团伙。
他有机会从最初逃脱,但是他没有,因为当他坐在面包车里看着窗外倒退的景色前映照着的脸时,突然觉得——让那兴奋的脸染上愤恨咒骂是一件极其有意思的事情。
非常地契合这个世界。
所以凭什么要让人情伦理来破坏这份无聊?
抓捕凶手和涉案的犯罪者都能看到相似的东西,他不允许只逮捕凶手。
尽管他所有的一切行为都与正义无关。
尽弭不会去评判尽息的对错。既然尽息接纳了他,那他就会去做尽息交代给他的事,两副面孔,不放过任何一个有罪之人。
他体验不出尽息对他是一种什么情感。他记得尽息捣毁完人贩子团伙后,回来见到他第一眼,说了句:“好丑。”
之后赶走了不上心的保姆,一边坐在电脑前查资料,一边把查到的东西在他身上实践。比起见不到人的“爸爸”和永远不知道在镜子面前做什么的“妈妈”,尽息好像无处不在。
尽息对他就好像在做研发一样,观察、输入、实验,循环反复。
观察总结了人类相类似的行为后,尽弭找到了一个比喻——他这个尽息血缘上的弟弟对尽息来说,是玩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