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招一人。

        之前九歌说来饭店打杂之后,姜瑶才对饭店招人上了心。不过合同讲究甲乙双方的意愿,若人不愿意那就算了,姜瑶也不会强求。

        本是为了收留他在这才给出了合同,如今看来是自己一厢情愿了,对方的态度,自己仿佛如万恶的万恶家。

        收留少年一天,自己要被扣10万金币,姜瑶最多能收了两天。少年就该滚蛋了,自己的金币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她不是圣人。金币的用处很多,于私心而而言,为一个陌生人不知根底的人花掉自己的大量金币确实有些不理智。

        合同还是留给九歌……

        “慢着!”鸿钧强力抽回姜瑶手中的契约书,快如闪电般写下自己,签上姓名并按了手印。一道神光降下,少年的右臂之处,多了一个金色的印子——杀猪刀。

        少年沐浴在神光之中,白青的脸色缓缓恢复血色,干涸的身子如被灵水浇灌,暖洋洋。

        “这……”鸿钧诧异的目光,凝视着跟前的人儿,呼吸急促,胸口的心脏如小鹿乱撞。

        倏忽,少年身子前倾猛然扑进女子的怀中,目光灼灼,“老板娘,让神光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生是饭店的伙计,死也是饭店的伙计——”少年言之凿凿,誓要表达自己的爱意。

        “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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