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对钟羌而言一无是处,毫无价值的昆冈美玉。却在帝国趋之若鹜,乃至一器难求。越高等的文明,越能彰显人、物的“附加价值”。换言之,乃是除去“实用性”之外的“附加属性”。

        此与饱暖思淫,同义。

        一言蔽之。时下,做一个半岛国主,远不如做一名大汉高官。人生“溢价”,堪称云泥之别。

        《后汉书·百官志五》:“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皆“赐印”。

        如:“汉辰韩邑长”、“汉归义韩长”。前为镏金印,后为铜印。皆“方印驼钮”。印上骆驼,造型取“曲肢跪式”。以示“归顺、臣服”之寓意。

        自秦统一六国,华夏文明一骑绝尘。两汉时,更遥遥领先。异族相继归附,汉庭为示怀柔,多封以王、侯爵位,并赐印绶。对一些没有归附,甚至处于敌对状态的异族,为达笼络目的,往往亦会赐印。即便是与大汉敌对的番邦异族,对汉庭的赐印,亦极为看重。

        因而,自前汉以来,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赐印制度”,后世相沿成俗。赐印制度,亦是汉庭对番邦实施“羁縻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羁縻”一词,可追溯到先秦时《禹贡》中所阐述的畿服制度。后应用于对外事务,而衍生出“羁縻(jii)外交”这一概念。

        “羁縻外交”,思潮兴起于春秋,服务于“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核心安诉求。又通过两汉“大外交”实践,逐步成熟完善。终成一套被时下广泛认可的外交体系。班固撰写《汉书》时,在论及汉匈关系时多次运用“羁縻”一词。并在《汉书·匈奴传》结尾,将“对匈外交”归纳为:“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来则惩而御之,去则备而守之。其慕义而贡献,则接之以礼让,羁靡不绝,使曲在彼,盖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也。”

        “羁縻之术”,遂成贯穿两汉四百年对外邦交的重要方针,与“守中治边”的大国策,相辅相成。

        凡有蛮夷向华夏趋同,便是所谓“向化”。亦是蓟王口中的“汉化”。

        得大汉赐印,亦是域外番邦“自我认可”的重要见证。

        换言之,只有得到大汉的赐印,其政权的合法性,才被世人乃至国人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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