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睿明律师去到刑事组,找到值班民警问了下情况后,回来找到了宋奇。
“这事儿可能比较棘手了。”
傅睿明的表情有些严肃:“小杨已经被送去看守所了。”
“为什么?”
宋奇不解:“你不是说,拘留有二十四小时的时限吗?”
“是没错,但那时在没有批准逮捕的情况下。”
傅睿明律师解释:“根据法律规定,警方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没有充足证据,必须立即释放。
但如果有充分的犯罪证据,哪怕嫌疑人不认罪,也可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移送看守所羁押。
现在小杨进了看守所,就说明警方有充足的证据,而且当地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
按照流程,下一步就是起诉了,到了这一步,就什么都晚了。”
“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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