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後来被发现的时候,不少人都已经混成了乐坛前辈,甚至是天王级的人物。
这个时候再去翻旧账,已然是没有多大威力了。
毕竟粉丝们会洗地的,好听就行了,有能耐你去唱啊,人家什麽地位,你说抄袭就抄袭?真要是抄袭,为什麽别人不维权起诉呢?
但在这个世界,对陈勳来说,就没有抄袭这个说法了。
原版究竟是谁的,并不重要。
反正无论是什麽歌,现在从他嘴里唱出来,那就都属於他陈某人的了。
穿越者的事情,怎麽能叫剽窃呢?
哪怕对方能穿越过来,那都没用!
因为他陈某人先唱了!
做人得讲究一个先来後到。
这不是贱不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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