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凶的是日俄两国还签了秘密同盟条约,这个条约规定;“如有第三国亦欲取得中国政治上的优越权时,日俄两国应即进行协议,执行共同必要之手段;如第三国对缔约国一方竟至宣战时,他方有武力援助之义务。”

        有了这个秘密同盟条约,使得英日同盟就完全失去了效用。因为英日同盟是对付帝俄的一项同盟,而现在的日俄同盟,则是对付英美的一项同盟。

        列强之间无非是利害关系,因为利害关系,日本对中国所派的赠勋特使予以极不礼貌的拒绝,而对俄国特使则表示超过了应有礼貌的热烈欢迎。

        袁世凯一边敷衍列强,一边加快称帝的步伐。

        参政院本是代行立法院的机关,同时也是袁世凯的御用工具。袁要改革国体,无法由参政院解决此重大问题,所以才有全国请愿联合会出面要求以组织国民会议为解决国体机构。

        参政院根据这项请愿咨请袁发布命令,定民国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举行国民会议之复选,召集国会,解决国体。

        袁世凯怕时间延缓,授意全国请愿联合会再作第三次请愿,以另组机关征求正确民意为辞,参政院乃建议用国民会议的初选人为基础,选出国民代表大会解决国体问题。

        于是袁世凯正式公布国民代表大会之告令,全文如下

        “参政院代行立法院咨称本院前据各省、各特别行政区域、蒙、青海、回部、前后藏、满洲八旗公民王公、暨京外商会、学会、华侨联合会等一再请愿改革国体,当经本院开会议决,将请愿书八十三件咨送,并建议根本解决之法,或提前召集国民会议,或另筹征求民意妥善办法,叠准大总统咨复,以国民会议议员复选报竣为期,以征求正确民意为准,以从宪法上解决为范围。

        “具见大猷制治,精一执中。易胜钦佩。而自本院咨送八十三件请愿书以后,复有全国请愿联合会代表沈云沛等、全国商民冯麟霈、全国公民代表团阿穆尔灵圭等、中国回教俱进会、回教回族联合请愿团、暨回疆八部代表王宽等。哈密吐鲁番回部代表马吉符等、锡林果勒盟代表程承铎等、云南迤西各土司总代表邓汇源等、新疆、蒙、回全体王公代表暨宁夏驻防满蒙代表杨增炳等、北京二十区市民董文铨等、北京社政进行会恽毓鼎等、南京学界丁伟东等、贵州总商会徐治涛等、筹安会代表杨度等、暨全国商会联合会蔚丰厚各处票商等,前后请愿前来,咸以为中国二千余年,以君主制度立国,人民心理,久定一尊。

        “辛亥以后,改用共和,实于国情不适,以致人无固志,国本不安。诚如共和制度,元首以时更替,国家不能保久长之经画,人民不能定专一之趋向。兼之人希非分,祸机四伏,或数年一致乱,或数十年一致乱,拨乱尚且不遑,致治何由可望?……惟有速定君主立宪,以期长治久安……

        “鉴于各界,迫切呼吁,实见君主立宪为救国良图,必宜从速解决。而国民会议开会迟缓,且属决定宪法机关,国体未先决定,宪法何自发生?非迅速特立正大之机关,征求真确之民意,不足以定大计而立国本。再三陈请,众口一词。本院初以建议在前,复经大总统咨复办法已定,不敢轻议变更;而舆论所归,呼吁相继,本院尊重民意,重付院议,佥谓兹事重大,自未便拘守常法,以求解决。国家者,国民全体之国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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