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兴陆学的王阳明,作者赞扬其“矫朱学末流之弊,促思想之自由,励实践之勇气,使思想界气象一新,其功固昭然不可掩也”。

        在蔡元培看来,“苟无学术史,则凡前人之知,无以为后学之凭借,以益求进步”。具体到伦理学界,“迩际伦理界怀疑时代之托始,异方学说之分道而输入者,如槃如烛,几有互相冲突之势”。

        蔡元培担心“苟不得吾族固有之思想系统以相为衡准,则益将彷徨于歧路”。

        于是,他在莱比锡大学的课余时间便开始写作《中国伦理学史》。而在德国对西方学说的系统研习,加之其本有的中国传统文化修养,使得蔡元培在看待中国伦理问题时的眼界,较之此前一个时期的“道德革命”论述可以更上层楼。

        贯穿于《中国伦理学史》中的主线,即蔡元培提出的以“异方学说”与“固有思想”相为衡准的主张。这既是晚清“新学”人士,受到进化论的思维方式的影响,而普遍产生的一种历史意识与文化观念,同时也包含了蔡元培个人的独到思考。

        一方面,伦理学意识的勃发与伦理学史的认知框架乃是西学刺激的产物;但另一方面,蔡元培超拔时人之处在于其并非仅以西学为批判中国旧说的工具,而对西学本身同样能持一种历史的分析态度,将“分道输入”的西方伦理学说条分缕析,加以把握;使之与中国固有的伦理思想相为衡准,最终在相互参照的视野中,形成对“中国伦理学”的相对准确的认识。

        蔡元培的译作《伦理学原理》,则是一部他向国人介绍西方近代伦理论的一部重要著作。

        该书作者是弗里德里希?泡尔生,系德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教育家,1878年起任柏林大学教授直至去世。

        里德里希?泡尔生思想上属康德派,是当时所谓"形而上学泛心论"的代表,主要著作有《哲学导论》,影响甚大,到1929年已出至第42版(1892年,列宁在其《哲学笔记》中对此书有专门的摘录和评论),包尔生的重要著作还有《教育学》、《教育史》、《哲学史》、《康德传》等以及《伦理学体系》。

        《伦理学体系》1889年柏林初版,以后多次修订再版,是包尔生作为伦理学家的代表作,也是曾经在德国及欧美发生过广泛影响,至今仍不失其传统伦理学经典意义的一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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