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几名同伴凑了过来:“哦,是杀了巴基逊的那个溷蛋。怎么会在这种地方?作为胜利方的佣兵正常来说会在那个城堡里面修整两天才会出发吧?”

        “无所谓了,战争结束,已经不是敌对关系啦。”一名同伴摇摇头,准备回去继续睡觉。

        “笨蛋!”这时,十夫长哥尔卡斯凑过来揽住两名同伴的肩膀,嘿嘿笑道:“那家伙杀了巴基逊,身上一定带着不菲的奖金,所以才会匆匆忙忙地急着离开。怎么样啊,格里菲斯!”

        说着,哥尔卡斯看向不远处躺在草地上的格里菲斯。

        摘下了鹰喙头盔和铠甲,格里菲斯露出了本来面目,这是一个满头微卷银色长发的青年,有着比女人还要美丽的容颜,此时正双手枕在脑后闭目养神。听到哥尔卡斯的询问,他不咸不澹地说道:

        “……随你们喜欢吧。”

        哥尔卡斯大喜,立刻招呼自己的部下准备袭杀格斯强夺薪金。

        临走时却遭到了卡思嘉的嘲笑:“哥尔卡斯,就凭你是杀不掉那家伙的。”

        “我也曾打算击败巴基逊,扬名立万。被那种来历不明的家伙捷足先登,我可忍不下这口气呀。等着瞧吧,那小子的人头归我了!”

        说完,哥尔卡斯便带着手下去准备战马和盔甲武器了。

        原野之上,青草随风吹拂起海浪般的波澜,零星石块伫立在青草之间,偶尔能看见遍布青苔的古迹残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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