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克叔还是个青春少年郎时,也曾经非常中二,长得b同龄男孩人高马大不说,还特别JiNg力旺盛,每天除了g搭镇上漂亮的妹子,就是有打不完的架,最Ai跟好哥们揪团把所有情敌都揍成猪头,也最怕上课,什麽文学历史通通都是打瞌睡的好伙伴。

        学业成绩?在那个年代,书读不好也不是天大的事,有手有脚会做事就好。拜登家本就有块祖上传下来的地,家里也不止他一个儿子能帮忙赶牛喂马收农,因此拜登老爹也不管这熊孩子了,Aig啥g啥去,他们南方的汉子就是要自己闯出一片天。

        於是,初中毕业後,他一收到军校招生简章,就立刻欢乐地去报名,凭着天生的优秀T能考进去,从此为国为民,抛头颅洒热血,豪气g云,Man力突破天际!

        才十五岁就立志从军的小克叔,真是相当有抱负,虽然初衷有点不太一样——

        「耶嘿,再也不用读书罗,天天打架最bAng惹!ヽ°▽°ノ」

        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军校不仅不准学生打架,还不希望学生成为一群无脑的武夫,於是,小克叔每到考核时期,都默默对着课本流下两行清泪。

        「g!是哪个混蛋骗我当兵不用读书的?〒△〒」

        负责招生的军官颗颗笑。

        从早到晚的魔鬼C练,消磨了少年郎的血气方刚,心X也稍微沉稳了些,模样也越发俊朗了,终於,十八岁那年,他穿着英挺的军服回到老家,当即就把暧昧多年的镇花给迷得不要不要的,立刻一脚踹开所有追求者,欣然答应求婚。

        春风得意的小克叔搂着漂亮未婚妻,朝不甘心的情敌们龇了龇牙,「想g架?」

        情敌们想起天天被揍成猪头的不堪往事,再看看小克叔越发孔武有力的T格,只好各自回家哭哭,其中一位追求镇花最久差点成功的黑发小子更是大受刺激,决定化情伤为动力,收拾包袱外出闯荡,誓要g出一番大事业衣锦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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