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轮流讲述着他们知道的信息,35年前的大雾雨夜,这间客栈内一共有八个人,后来七具尸体被警方发现,还有一个人不知所踪。

        场只有客栈老板两口子,和另外五名顾客的血迹,没有发现第六名顾客的血迹,甚至连指纹都没找到。

        但现场有他的血脚印,种种迹象表明,就是这个人杀死了老板夫妇和其他五名住客。

        然后这个人就人间蒸发了,血脚印只到大门外的院子里,出了院门什么痕迹都找不到。

        除非凶手一出院门就张开翅膀飞了,而且飞到深山里,再没露过面。

        否则他一定会被警方搜索到,虽然他登记入住的身份证是假的,那时候也没有摄像头和监控器,但他是在人烟稀少的野外,犯人想混进人群玩失踪也没那么容易。

        然而事实是,警方在附近的所有公路都架设了关卡,仍然没有见到犯人的影子。

        公路有人把守,那人又没带吃喝一类的生活必需品,是不可能独自躲进深山的,真要是那样,也是死路一条。

        “后来客栈几经转手,每七年都会发生客人失踪的事件,死在客栈内的,尸体会保留下来,凡是离开客栈的,都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我听出一个关键点,马上问道:“你意思是,一旦离开客栈,就算死了尸体也不会被人发现?”

        熊大点点头,“现在这位老板,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原房主给骗了,花光积蓄买下这里,根本不知道这地方发生过什么。”

        我问:“如果她不知情,为什么要把那个女人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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