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你的意思就是,能签约星辉,我应该非常荣幸,不管开出什么样的条件,我都应该马上签约?”宁染说。

        “我无权替丁小姐作主,我只是说自己的见解。作为艺人来说,基本上是出名越早越好。以丁小姐的年龄,是属于出道比较晚的。”

        “你是说我老了?”

        姜哲惶恐地赶紧解释:“当然不是,我只是说从出道的角度来说,稍晚了一些。艺人在这个行业混,大多数是吃青春饭,只有少量的实力明星,通过自律和努力,才能保持艺术生命。

        所以丁小姐真的不必纠结合同的时间长短,如果星辉能让丁小姐红了,那以后丁小姐走到哪都是巨星,又何必须意签约的是哪家公司?

        如果星辉都不能让丁小姐红,恕我直言,靠丁小姐和程湘云的组合要想闯出大天地,几乎不可能。

        而且如果业内知道丁小姐拒绝了辰总的合同,谁还敢和您合作?”

        姜哲这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他不是要威胁,他说的是实情。

        拒绝了南辰,以后没有娱乐公司敢签宁染,这几乎是一定的。

        不签娱乐公司,只有独立经纪,就是现在的状态,和程湘云组合,不签约经纪公司,自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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