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宁街凶杀案是一个很单纯的案件。

        事实清楚,痕迹明显,激情杀人,没有特别的谋划或者事先准备什么脱罪的手段。整个事情乏善可陈,完全不是侦探小说中那种玄机百变的奇案。不好看,不刺激,没谜团,没反转。

        但这就是现实。

        现实中绝大多数的凶杀案,都是这种简单粗暴的类型。

        嫌疑人落网的速度比程龙预料中还要快,甚至没等两人再去追查那个埃普敦,嫌疑人就已经被逮住了。

        两人回到警署,肯尼迪过来说明情况。

        “林肯警长带组在西林大街察超速,忽然看到有个男人光着身子向他边跑边喊。那个男人就是埃普敦。埃普敦跑过来没多久,嫌疑人就持刀出现了。”

        程龙:“我们的人受伤了吗?”

        “没有。”肯尼迪摇摇头:“那个嫌疑人完全没有反抗的意思,当场就扔掉刀子跪在了地上。”

        “也就是说,那个男人杀了妻子、杀了女儿,却偏偏让奸夫溜了?真特么窝囊!”程龙直接把不屑挂在了脸上:“那个埃普敦倒是逃过一劫,真是好命的狗东西。”

        “也不算啦。”肯尼迪神色尴尬:“埃普敦出现的时候表现过于夸张,边跑边吼一丝不挂。林肯警把他长当成了嗨药过度试图袭警的疯子,拔枪就射,埃普敦当场倒地。现在还在医院里抢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医保,能不能救得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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