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显圣在和成朱的交谈不足二日,而红尘画卷中的人物已过去了数年。

        现在的傻根,已经不是以前的傻根了!

        数年中,他已经成为了花马驿大名鼎鼎的人物,下手够黑够狠,手面豪爽大气的他,身边那是聚拢了几乎所有花马驿明里暗里的混江湖的人物,驿镇上游手好闲的泼皮无赖打手,不远处军营中早已军务荒废的中下级军官,更远处山岭大泽中四处出没的流匪盗伙,都是他的朋友!

        傻根没练过武艺,他现在二十六,七岁的年纪也早已过了习练身手的最佳时间;他身体瘦弱,气力也就比普通人稍强,一个稍微有几年把式的汉子都能把他揍得满地找牙,但他依然得到了所有道上混的强人们的尊重!

        因为,他敢拼命!

        更可怕的是,只要他拼命,再是武艺高强的好手最终都会死在他的手下,也是邪门的紧!

        其实连傻根自己也是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的!如果是较力,如果只是寻常的打斗,他身旁的闲人们几乎个个都能虐他欲生欲死;可是别动真格,真的分生死时,在存亡之间他总能爆发出自己都不明白的东西,

        那不是力量,更不是招式,而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判断?选择?时机?意志?等等听起来很虚幻的东西,这种东西能让他在生死关头比别人更狠,反应更快,更能抓住对手的弱点!

        帮闲朋友们都说傻二哥为人仗义,殴斗中对朋友总是手下留情,心怀善意,哪怕自己被揍得猪头一般,也不愿意伤了朋友!

        可他知道不是这样的,他是真的打不过大部分人,除非到了生死一决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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