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部分缴获自明军的火炮,其实数量并不少,而且那些野战炮虽然质量上比大唐工部生产的要差一些,但是也勉强能够用。

        吉安庐陵一战,南昌一战,第二军不仅仅是俘虏了数以万计的明军,同样也是缴获了大量明军的军械,那些冷兵器就不说了,大唐陆军基本上只挑选其中质量最好的一部分使用。

        另外一部分质量尚可的刀剑,一部分是挑选出来给公务人员装备,比如说巡警、税务稽查队的人员,有一部分则是配属屯垦团、民夫。

        至于说剩下那些质量实在太差的,基本都是直接回炉了,这年头的废铜烂铁其实也是挺值钱的。

        而热武器的话,火枪的处理要麻烦的多,虽然说明王朝的火枪都是仿制大唐王师的火枪,但是他们的火枪制造依旧处于手工阶段,而且每个地方,甚至每个工匠制造出来的火枪只是外观相似,但是实际上区别相当大,其中最困扰大唐陆军的就是,他们的口径竟然不统一。

        缴获的不少明军火枪,口径从十毫米到十五毫米不等!

        说实话,直到现在,大唐王朝的后勤部官员都是没搞懂,这明王朝的火枪怎么能够把口径弄这么多出来!

        而大唐陆军使用的火枪弹药,都是纸壳定装弹药,发射药和子弹都已经是提前捆绑好在一起的,虽然说这种子弹只有一部分是兵工厂直接生产,很多前线部队里的弹药都是他们当地制造的,但是想要当地制造也得有融化铅弹的模具啊!

        这子弹的口径都不一样,模具自然也就用不上了。

        但是要把这些火枪直接扔了更加不可能,大唐陆军可以把缴获自明军的冷兵器直接扔了,但是对于枪炮还是比较在乎的。

        最后没办法,只能是把缴获的火枪进行口径测试,如果口径是十四毫米的,则是直接补充给普通部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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