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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帮我个忙怎么样?你知道的你是个演员,而我这里有个不错的角色扮演一位天才的计算机工程师!怎么样要尝试一下吗?这对你的演艺事业应该不算什么。”莱斯特尝试着对沈言说道。
沈言听了一愣扮演数学天才混进公司这不是游戏中莱斯特交给老麦的任务吗?怎么对他说?
不过正好,其实来之前沈言就在打这个任务的主意,并做了不少准备。因为这是在股市上大捞一笔的好机会!沈言现在很缺钱,这个机会原本就不打算放过。唯一的麻烦可能就是,随着钱捞得越快越多,老麦抢劫的想法会越来越脆弱。算了,反正已经连上了莱斯特这条线,大不了自己来。
“等等,”还不等沈言同意与否,老麦先抢先打断,“莱斯特,我们在电话里不是谈好的吗?我希望你帮我策划一次……”
“当然,可我需要做某件事,而你需要知道某些信息,那么,我觉得我们何不互相帮助?”莱斯特做了个交换的手势。
麦克转头看沈言,沈言点点头示意自己没问题。
“好吧,我想要弄点钱,如果你也需要我们,那我们确实可以互相帮助。”
事情就这么暂定下来。
杰·诺里斯,的老板。
然而这家公司其实是个作秀的地方,真正的研发全靠外包。杰·诺里斯的主要能力是演说家,和通过一系列概念的炒作(比如最低公司平均年龄)推高公司市值。他先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潮流的领导者和新科技的革命者,再从股市中获得丰厚回报。
莱斯特对这家伙恨之入骨(原因是据沈言猜测,他很可能就是那个真正研发原型机的外包者),因此他希望沈言混进公司,在杰·诺里斯即将在发布会上展示的原型手机上,安装一点儿“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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