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荒蛮族’这个名字,我以前也略有耳闻,虽然‘百荒’距离‘落凤山’十万八千里,但我也知道,那里居住的都是桀骜不驯,生性彪悍,不服从任何豪门大宗的野蛮人,当地又遍布着烟瘴,毒水和毒雾,外面的修仙者很少能攻打进去。”

        小宫主沉吟道,“没想到,一个百荒蛮族的野蛮人,竟然被地球法律弄得服服帖帖,百依百顺,真是奇迹!”

        “这倒也未必。”

        楚歌不好意思起来,“我看他的样子,也未必真的心服口服,七分真情,三分假意而已。”

        “就算是三分真情,七分假意,也比顽抗到底要好啊。”

        小宫主道,“像我们落凤山的附近,也有不少蛮族部落,别说依附于我们的几个小朝廷拿这些蛮族无可奈何,动不动就被蛮族劫掠一番,就算落凤山的修仙者见到悍不畏死的蛮族,也是很头疼的。”

        “不会吧?”

        楚歌奇道,“你爹不是元婴强者么,也会怕小小的蛮族,随便挥挥手,不就杀个落花流水,人头滚滚了?”

        “那我爹也不能整天没事,就出去杀蛮族啊!”

        小宫主道,“为了维持元婴境界,我爹每天都要花好多时间去闭关修炼,再说,身为凤羽仙宫的尊主,我爹日理万机,又要防备别的宗派,又要处理几个小朝廷之间的纠纷,烦都烦死了,哪有空去对付什么蛮族?

        “这些家伙,就像是杂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偏偏又是榆木脑袋,铁石心肠,根本不怕死,他们居住的地方,往往也是穷山恶水,你们所谓‘灵磁暴场’的附近,修仙者进入其中,还未动手,灵能先变得紊乱不堪,所以,没人愿意去打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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