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雅甚至告诉蒂姆·库克,按照李牧的意思,如果牧野科技最后真的收购了苹果,他会直接把ipd产品线废除,包括且不限于终止研发与生产、终止各渠道销售,甚至销毁或拆解所有ipd库存

        这样一来,就代表牧野科技要承担ipd业务废除的所有成本,可现在看来,ipd业务已经濒临死亡,牧野科技完全可以不亲自废除这项业务,任由它死在苹果的手里,这样就和微软目前的态度没有什么两样。

        说完了这些,林清雅话锋一转,又对蒂姆·库克说:“不过,我们李总很尊重苹果这家公司,他觉得,如果某些前提条件成立,牧野科技是可以帮助苹果,来承担ipd业务所带来的所有成本的。”

        蒂姆·库克点点头,问她:“不知道李总的前提条件是哪些?”

        林清雅说:“第一个前提条件,是苹果必须保证核心团队90%以上的人三年不动,也就是说,包括库克先生你在内的苹果高层、核心岗位负责人、核心岗位工作人员,在未来的三年内必须继续为牧野科技收购后的苹果公司工作,为了增加约束力,诸位都要与牧野科技分别签订协议,如果在未来三年内想离开,要至少支付个人三年合约薪酬的三倍作为赔偿,外加签署三年的竞业协议。”

        核心团队三年不动,提前退出三倍赔偿、三年竞业协议,这是李牧给苹果核心团队制定的“333”计划。

        拿库克来说,如果他现在年薪五百万美元,牧野科技会跟他签订一个时间为三年、总价为500万美元的协议,如果他干满三年,至少拿走一千五百万美元没问题,但如果他想提前退出,哪怕提前一天,也必须赔偿牧野科技4500万美元,并且承诺在退出之后的三年不得从事任何与牧野科技的业务有重叠的行业。

        这样的协议看起来很严苛,对个人方面也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只要双方认可,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这就和经纪公司跟明星签订的经纪约一样,老实听话保你乖乖发财,但如果敢有二心,先让你赔偿一大笔,然后再限制你去其他公司发展,敢耍流氓耍光棍,绝对能告的你倾家荡产。

        蒂姆·库克觉得李牧这个条件实在是有些太过严苛,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万一这中间出现什么变故,岂不是要面临巨大的责任?就算自己答应,其他人也未必答应。

        这时候,林清雅补充道:“当然,我们也并不是一味的限制你们,你们只要遵照我们的要求,牧野科技也会给你们足够的经济补偿,例如我们会给所有苹果核心团队成员50%的薪资待遇,同时承诺给予你们数量可观的牧野科技原始期权,今年年底或者明年牧野科技ip,对你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库克轻轻点了点头,这样的话,心里感觉就好多了,一味的限制会给人以巨大的压迫感,但如果在限制的同时给予其他的宽松,就能够中和这种压迫感,50%的薪资待遇,外加牧野科技的期权,这么好的收入条件,想必大多数人都不会拒绝。

        于是库克问她:“林总还有其他的前提条件吗?”

        “有。”林清雅说:“刚才说的是你们要保证核心团队90%以上的人员不变动、基础团队80%以上的人员不变动所以第二个前提条件是,另外0%-20%可能存在变动的团队成员,如果确定要离开苹果,必须签订三年竞业协议,这三年不得从事任何与牧野科技业务重合的职业,作为交换,牧野科技也会额外支付其一年薪资,作为竞业协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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