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一句话,陈唐要趁着时机,冲出城去。
得得得!
海碗般大的蹄子落在街道上,发出密集的声响,如同鼓槌暴击。
街道上有行人,稀稀疏疏的,他们听到暴风骤雨般的马蹄声,还来不及闪躲,就见一团火影飘了过去。
看上去,竟像一簇燃烧的火把一般,就连马上骑着的是谁,都瞧不清楚。
胭脂马放开四蹄,浑身气血蒸腾,使得全身皮肤色泽越发鲜艳起来。
陈唐暗觉诧异,据他所知,在原来的历史时空,有着汗血宝马的说法。便是说骏马奔腾的时候,汗出如浆,那浆水就跟血一般殷红,并因此得名。
但是这胭脂……
本身明明便是一匹脚力粗劣的枣红马呀。能具备如此神俊表现,应该是被马妖融合的缘故。套句时髦词,唤作“基因突变”了。
衙门的冲突,以及激斗,前前后后,耗时并不长。然后杨秋雪派人去兵营调兵,陈唐收拾行李,总共耗时,也不过一刻多钟。估计现在,那名去兵营的侍卫,才刚到目的地。
南服县城面积不算小,而从县衙去城门,有着一段距离。但胭脂马的速度,足以争取到有利的时间差。
这些东西,在陈唐出剑之前,便有过算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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