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
命令第二路巡风使叶真必须在三天内找到入侵的成建制的魔族军队,并配合凌州驻军剿灭魔族军队。
否则,军法从事!
这里解释一下军法从事这四个字。
所谓军法从事,是指按军法办事,这有点像是废话。
之所以有这个说法,是因为相比于一般的律法,军法都格外的严厉。
例如运送物资,若是叶真的北海郡向州牧府运送当年需要缴纳的贡赋,要是晚上几天,也即失期。
州牧府顶天了斥责几句或者罚金,再将负责运送的将领杖责一下就顶天了。
但按军法,失期主将斩、副将斩、自主副将以下军卒,一律流放苦役。
再如叶真目前接受到的侦查入侵的魔族军队下落这件事,在巡天司内部,若是第一个限期内找不到,那么叶真就会被大司天伍预叱责。
第二个期限内找不到,就会罚俸禄又或者杖责,第三个期限内找不到,可能会杖责加夺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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