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哦……”顾夜回过神来,抬眸看了她一眼,道,“我被师伯勒令在家休养,没去什么隐珍阁。”

        “那你怎么知道‘玻璃’的?”小姑娘们充满了好奇,就连君老夫人也朝她看过来。

        “呃……我师父曾游历到炎国,见过这样的东西。对,我是从他那儿听说的。”顾夜心中盘算着,待会儿见到师父,一定要跟他串通好了,免得露了马脚。

        君老夫人点点头,笑道“难怪药圣一消失就是二十年,原来去了炎国。想当年,医仙的医术,加上药圣的药,双剑合璧,就是一脚踏进阎王殿,也能把人拉回来。没想到,二十多年过去了,两位老神仙依然宝刀未老,我那外孙可不就成了受益者?”

        君府梅园中的“醉翁亭”中,君永伦带着四个儿子,陪医仙药圣喝酒,褚慕桦也在其中。喝着说着,也转到了边关救人的话题。

        医仙率先开口“我说师弟啊!没想到这皮肉也能跟补衣服似的,缝起来。开膛破肚的人,居然还能活蹦乱跳。师兄我可是长见识了!”

        药圣给褚慕桦拆线的时候,医仙就在旁侧,还曾经取笑他动作笨拙呢。不过,从伤口的大小和形状中,足以猜想出当时的凶险,以及大夫的技艺高超。

        一旁。某个被开膛破肚后依然活蹦乱跳的家伙,摸摸自己胸前的伤口,有些不真实的感觉。二十来天过去了,如果不是胸口留下一道蜈蚣似的疤痕,以褚慕桦目前的状态,根本看不出他二十多天前曾躺在床上等死。

        药圣终于在治病救人上压过师兄一头,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虽然,治病救人的是他徒弟,他只不过打打下手而已。徒弟有本事,也是值得骄傲的资本。

        “何止皮肉,就连手筋脚筋,只要缝合得好,也能恢复如初。”药圣想起青山村猎户家的那个小子,得意地翘翘胡子,“曾经有个半大小子,脚筋被猎叉刺断大半,我徒儿……咳咳,我带着徒儿给他做了缝合手术,现在已经行走如初。再过些日子,便跟常人无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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