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董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女人多如过江鱼鳞,周涵冰并不是唯一的一个,也没什么特别。

        李丹妮对这些女人的态度虽然不好,但从未真正的为难和伤害任何一个人。并且,周涵冰和李董搞在一起的时间并不短,李丹妮除了反对以外,没有做出任何实质性的举动。

        李丹妮的老师,同学,朋友,所有认识她的人,对她的评价都是温和胆小,连鸡都不敢杀的人,怎么可能去杀人。

        唐心妍没有证据能直接证明李丹妮说的话是真的,却间接的,从各种方面说明,李丹妮并没有足够的杀人动机。

        唐心妍在法庭上的表现十分的出彩,对方律师也提出了一些有利的证据,但并不足以推翻唐心妍的论证。

        最后,法庭宣判,被告人李丹妮,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对于李丹妮来说,这几乎是最好的结果了。

        法庭宣判后,李董已经控制不住的喜极而泣。李丹妮也哭的像个泪人一样。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判多少年,而是所有人都愿意相信她,她不是杀人恶魔,她不是故意的。

        李董失控的冲到被告席,隔着围栏,李丹妮哭着说,“爸爸,我没杀人,我真的没杀人。”

        李董不停的点头:“爸爸知道,丹妮没杀人,丹妮是爸爸的好女儿。妮妮别怕,七年很快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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