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金珏身边益州七子之一的王平都已经能够从金珏的命令当中,看出他的一部分真实意图。

        当然,金珏虽然是明着坑了一把何王二姓,但是,他为了不亏待他们,同时也增强他们的实力,以对抗剩余的三姓板楯蛮人部落,在两点上给予了他们帮助。

        第一点,金珏让成廉和黄权在宕渠县板楯蛮人部落所在的杀完该杀的人之后,将原来属于朴姓和杜姓这两大部落剩余的部众全都分给原本实力最弱的何王二姓。

        注意,这里指的是部众,而非二部的族人。

        事实上,在对异族人动刀这一方面,金珏虽然没有成廉那么极端的想法,但是,也绝对是比黄权之前预料到的更加残酷。

        金珏让手下杀人,杀得从来都是敢于反抗自己的地方世家、豪强或者富户们的直系亲属,亦或者蛮族部落的首领以及其家属(也就是三族),至于剩余的家丁或者部落族人,则视在反抗当中的表现而定。

        具体而言,也就说是,在处理板楯蛮人的时候,按照金珏的命令,将朴胡和杜霍所有的家人,除了三岁的男性婴孩之外,其余男丁全部诛杀,不仅如此,就连他们的妻族和同姓也全都没有被放过。

        而凡是在战斗中杀死金珏军士兵的,且只是家丁或者普通蛮族部众,却并不会被杀死,而是都会被贬入到地方上的苦工营当中,为官府白干五到十年的苦工。

        金珏心里面很清楚,在处理这些以往被地方世家、豪族或者富户们操控的家丁、佃户,或者被蛮族贵族控制的普通部众的时候,是要区别开来对待的。毕竟,普通人在交战的双方当中,都是在为他们自己的主子卖命,既然其中一方的主人及其家属全都被杀了,那么剩下来的家丁或者部落族人也已经都属于自由人了。

        在人力严重不足的时候,放着这么多的白工不要,金珏难道是傻了吗?

        根本没有必要杀了他们,杀了他们也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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