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珏在益州境内实施的是双爵制度。

        所谓双爵制度,指的是,民爵和军功爵并存的制度。

        两汉时期,尤其是西汉时期,皇帝屡次赐民爵给一些州郡县的百姓,只是照搬秦朝二十级军功爵,并未将之该名称,汉沿秦制,既缩短了百姓们接受新王朝的时间,又大大简化了流程,让地方官员和百姓们都能够尽快进入到与以往相差不太多的生活当中。

        而金珏之所以第一次提出,要将民爵和军功爵分开来,有两个原因。

        第一,从汉武帝开始在大汉境内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个政策之后,四民中的‘士’,渐渐看似变味了。

        在汉唐时期还要好一些,到了宋朝之后,文人和百姓都开始极度厌恶武人,以至于,就连那些用鲜血和生命为朝廷和百姓们抵御外敌入侵的将士们都沦为了下等公民。

        好汉不当兵,这句话极有可能就是从宋代开始流传的。

        因此,金珏将军功爵和民爵分开来,其实就是提前做好将自己之下的文武大臣和百姓从四民划分为五民的准备,也即将士划分为内士和外士,而不是文士和武士。

        若是划分成文士和武士,显然就会继续抬高儒学在益州境内的地位。

        相反,将士划分成内士和外士的话,就可以将金珏在益州境内大兴的诸子百家当中的其他学科的学子他统一加以管束和任用。

        内士,指的就是除儒学之外,益州境内所有诸子百家学科学子,其中就包括了以往并不为士人所总是的医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