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虽然在地头是邻居,但是中间隔了几十亩灵草地,见面倒也不算方便。小麦借给兔子割草的名头使劲往向辰那边跑,向辰也经常在自家地西头转悠。一天见上一面,聊会天。距离反而给他俩带来了种朦胧的默契。
微信也是经常聊。向辰给小麦讲他的学生时代,他的好基友,还有他客居过的许多座城市,见过的奇人异事。小麦给向辰讲荒原,荒原四时雾泽的变化,荒原风向与泥土的轮回,荒原哈冥人的风土人情。
天南海北的聊,聊得火热,只是俩人很默契地谁也不表白。
小麦这虽然是初恋,但是她却挺沉得住气。她想,现在表白就太快了,恋爱总是要“谈”的。谈着谈着,合适感情就生了温,不合适也许就此别过,成为漫漫人海中两粒浮尘——蓦然回首时也许会骂上两声,也许会有一丝温淡的怀念,而时间总会让一切归于沉寂。
不过挺好,他们两个人越谈,两颗心就离得越近。
小麦越来越喜欢向辰。喜欢他的冷静自信,喜欢他的责任和坚韧,喜欢他骨子里文化人的素质,还喜欢他的实在,没那么多花言巧语。小麦总觉得他像一棵树,坚韧,挺拔,俊秀,蓊蓊郁郁。
向辰也越来越喜欢小麦。他发现,小麦这丫头过了上一个坎儿后,脑瓜子灵光了不少。向辰作为一个文化人是喜欢这种机灵的。现在的小麦古灵精怪,总逗得他心直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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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辰采了原野上一大捧小花,在阳光下晾干了,用牛皮纸包起来,在一个傍晚送给了小麦。
小麦哇地一声,小兔子一样跳起来,眼里掺上了星星。
“啊啊啊啊啊!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给我送花啊!”
向辰很有成就感。他看着小麦。少女的脸庞被夕阳和一望无垠的原野衬得分外美好。
什么话突然冲到了嘴边,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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