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羡,这么巧?”来人竟是华臻,他的身后还跟着南城的几位公子哥。他一身黑色的装束,板寸头五官深邃凌厉,型男范儿十足。
“还真够巧的!吃了吗?一道?”邓羡同华臻相熟,意外撞到了,黑眸微亮,惊喜说道。
“我住在凯撒,早上图省事儿就直接上楼吃早餐。今天就不了,我这人多”华臻回绝了,语态却是难得的热络。
“那就中午或者晚上。择日真不如撞日,是兄弟就别再推脱了。”华臻的话还没落全,邓羡就接下了话岔。
“羡哥,你这话我可是听进去了。以后撞到哥几个也必须这么热情约饭。”对话到这,跟着华臻过来的一个公子哥佯装吃味的戏谑道。
邓羡轻笑一声:“我几乎天天都能碰到你,热情约饭没事儿,就怕为了我的婚事操碎了心的热心群众误以为我俩有点什么。我是无所谓,你确定你能受得了?”
“槽!”
“哈哈哈哈哈哈,传闻出来当天就要被老太太叨得头皮发麻。”
“叨什么,我不但直还想结婚,迟早把孙媳妇儿给她老人家领回去。”
一阵爽朗熟络的笑闹声中,华臻再度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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