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笑着点点头:“我也素知其人之能,不过他在担任副军正之余,也要在宣抚营里旁听三个月。”
随后,吕布又跟诸位将领讨论了一下军规,将严格的军法形成了正式的公文颁布下来。
吕布先是沿用了韩信创立的十七禁律五十四斩,他本来以为这十七禁律太过严厉,但自从他执掌中央军以来,身为三军统帅,把十七条逐条看来,发现大多数都斩得很有道理,所以他至少稍微更改了几个地方,另外又添加了几条禁律,组成了中央军的三十禁律七十二斩:
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者,斩!
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者,斩!
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者,斩!
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者,斩!
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者,斩!
谣言诡语、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者,斩!
好舌利齿、妄为是非、挑拨军士令其不和者,斩!
残害良民、强逼良女、私掠民财者,斩!
侵吞公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者,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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