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的君主立宪制度跟后来英国的不同,有些偏向倭国,皇室掌握军事力量、监察力量、舆论力量、宗教力量,文职官僚只有行政权,只对地方上的文职官僚进行民主选举。
吕布这样的君主立宪制度,确保皇权的长久,有效地抑制了文职官僚权力的限膨胀,皇室和民众的双层监督下,那些文职官僚们再想重复汉末党人、明末东林党人的嚣张气焰,纯粹痴心妄想。
吕布任命了中央一级机构的高级官员。
军务院总督吕布兼任,副都督高顺、张辽,军机部都督沮授,副都督荀攸;军政部都督满宠,副都督赵俨;军训部都督高顺,副都督于禁;军备部都督马均,副都督韩暨;军需部都督韩浩,副都督常林;军建部都督郝昭,副都督刘馥。
政务院首相董昭,次相荀彧,吏政部尚书裴茂,侍郎崔琰;财政部尚书卫觊,侍郎刘巴;文教部尚书张纮,侍郎管宁;司法部尚书应劭,侍郎钟繇;农牧部尚书张昭,侍郎张既;工商部尚书蒯越,侍郎糜竺。
议政院院长胡昭,副院长王烈、祢衡。
廉政公署署长田丰,副署长袁涣、王修。
国家安全总署署长郭嘉,副署长贾诩、法正、步梵。
秘书处秘书长陈琳,副秘书长王粲、秦宓。
侍卫处侍卫长王越,副侍卫长典韦、陈到。
神殿教皇吕布,护国天师左慈、于吉。
皇帝之下,有三院两署两处一殿之外,还有上三公、三公、九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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