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明晚的三点,就有点刺激了。

        今晚的老乡显然并没有发挥出他平时的十分之一,大概是被庞大的记忆给弄的精神疲惫了,要是一般人,恐怕一个晚上都在理顺记忆了,老乡只花了十五分钟不到,就把几十个世界的记忆给理顺了,简直变态。

        不过以她对老乡的理解,他那傲娇的臭脾气还大男子主义的性格,明晚一出来,肯定会先把自己的小个子变成大个子。

        小的他都这么难对付了——这不,她连门都没出去,要是明晚换个大的。

        “矜矜,”男孩皱着鼻子,水汪汪的眼睛看她,有点委屈,“为什么要打我?”

        宋矜还沉浸在明晚要不先把老乡给扔出去算了,这样最安中,压根没反应过来,先是一愣,才晃过来,男孩说的是之前在草丛,她把他打晕带走的事情,还没等她找个好借口混过去,男孩就扑过来抱住了她,脸颊蹭了蹭她,“不过我原谅啦。”

        有了大魔王的变态在前,这突如其来的暖心堪称冬天里的小棉袄,宋矜感动的稀里哗啦,回抱住他,摸了摸他的头,连声说,“乖啊,乖啊,这才是我的好儿子......”

        说到一半,她直接卡壳了,老乡记得所有的记忆,也就是说,包括现在这个男孩的记忆,而人对什么时候的记忆会记得清清楚楚呢......

        其他人宋矜不知道,但她知道,她一般都对当天发生的事情,记得无比的清楚,就像是她清楚的记得,国王的寿宴是在夜间十点开始的,老乡刚刚对她说过的话,这么一来,她现在说的话,很可能都会成为晚上老乡弄死她的借口。

        她当即改口,猛的啾了他一口,一本正经的说,“宝贝啊,我发现我特别喜欢,真的。看,吃的也不多,又不挑食,真是太好养了,我有这么个儿......宝贝,我上辈子肯定拯救了银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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