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极致了,再快不是不行,但那种速度,李轩就没办法掌控得住了。

        六百米一秒,一般手枪的子弹出膛时都达不到这种程度。

        也就是说,如果李轩愿意,他的手指都可以当子弹使用,瞬间洞开眼前阻碍自己的一切。

        以超音速奔跑了一秒之后,李轩便开始着手改进起自己的行进方式来。

        出拳的方式是可以,在瞬间轰出冲击波也只会在十米的范围内产生杀伤力,而且不会伤害到自己。

        但是出拳的动静太大,李轩一直在绕圈奔跑,而且在没有空气阻碍的情况下,他在不加速的情况下并不会伤及地面。

        可冲击波却狠狠地把地面削了一层,带出无数碎屑以子弹的速度向前激射而去。

        基本上可以这么认为,李轩的拳头,已经可以当枪炮使用了。

        十米以内如同被炮击了一般,直接粉碎。

        而十米之外,一条直线上的人则要受到无数子弹的照顾,这些子弹的形状不一,但速度可比那些手枪步枪快多了,甚至比一般的狙击步枪的子弹出膛时速度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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