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志原本最初还想去见了老妈之后再去找大哥,虽然玉璇之前不争气做了让王家丢脸的事,她好歹也是王家人,若是有人故意欺负玉璇,那也是打玉璇大伯的脸,他大哥应该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侄女被人欺负吧。

        从老母亲那里知晓玉璇得罪了高家,他哪还有胆子去找大哥,他只盼大哥不要找他麻烦就谢天谢地了。

        因而,王凌志看了老母亲,又去了医院。

        王玉璇的腿伤得很严重,而且因为被扔在垃圾堆旁,送医院时就已经感染,为了保她的小命,医院在家属签字同意手术后就给安排做手术,半下午就进了手术室。

        截肢手术比较漫长,王玉璇直到晚上十点多钟才出手术室转至病房,她也处于晕迷状态,直至第二天的半下午才醒。

        醒来发现自己的腿没了,人也崩溃了。

        王凌志在医院守到女儿清醒,问她那天晚上怎发生了什么,发现女儿一问三不知,也很糊涂,玉璇脑子没撞坏啊,为什么会对自己做了什么没一点印象?

        警署的人知道王玉璇醒了,也到医院例行公事问当事人的情况,没什么收获,他们也把初步调查说了,初步调查,是交通肇事逃逸的可能性最大。

        因为他们查了摄像头,摄像头记录王某女去了某酒吧,半夜三更才离开,打了的士车,她下车时的地方也有摄像头。

        不过,她去的地方却不是她父母住的地方,她可能是喝酒喝高醉得神志不清,连自己家住址都说不清楚,她去的地方与她父母住的地方名字的发音有些相似,的士就把她送去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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