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过案子,知道胜算几乎没有,仅只能尽量依据蒙嫂是工地的合同又是在工地上犯病那一点争取要求适量赔偿。

        法庭如期开庭审理,工地承包商请的代理律师陈述时有理有据,事实清楚,而蒙嫂本身弄假体检表,立身不正,无法狡辩,律师死咬着他的代理人并不知道自己重病,纯属因为她一个女人要养家糊口,舍不得多花钱才弄了假体验表,她在工地劳累过度才犯病,属工伤。

        承包方的律师还找到了蒙嫂曾经因呕吐去医院检查过的证据,证明她身体在去年就出现了问题,她本人不愿意体检而弄假证,明显就是为隐瞒身体不舒服的真相。

        双方律师争论了很久,然而法院讲究的是实证,蒙嫂弄假证是事实,她因身体不舒服去过医院也是事实。碰瓷的嫌疑无法狡辩。

        经历一番唇枪舌战,结果自然毫无疑问的承包方胜诉。

        承包方胜诉,依法追究蒙嫂的责任,律师费用也要由败诉方承担,因蒙嫂签了合同算是工地的员工,承包方需支付她一笔医药费,双方互销了一笔,最终蒙嫂仍然需要赔给承包方一万二千。

        蒙嫂被查出胃癌后,莫说没东家肯雇佣她,就是有东家愿雇她她的身体本身也吃不消,没有经济来源,每天要吃抗癌药,钱只出不进。

        在身体与精神双重打击下,她像暴风雨中的稻草,虚弱憔悴。

        官司输了,还要赔钱出去,对于蒙嫂而言无异于是雪上加霜,她的精神气又散了不少,更加萎蘼不振。

        她也知道就算想再上诉,自己也不可能打赢官司,当场服从判决,也当庭将赔偿金交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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