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蛋子被磕出一个口,一股香喷喷的味道争先恐后的挤出来,飘散,浓香扑鼻。

        “咕咚-”燕行闻到香味,馋得狂咽口水,他早就饿了,因为小萝莉不停的跑路,他也不好意思说吃午餐。

        乐韵磕破泥蛋子,用力的扒泥块,每扒掉一块泥就会露出金黄金黄的兔子肉,兔毛因为与混土粘在一起,当泥烧干,皮随着泥块剥落。

        扒光泥块,剥出一只金黄的烧兔子,外皮干净,油亮油亮的。

        拿出煮奶锅盖垫着,乐韵拿瑞士军刀割兔肉,分出一条兔腿的后腿给自己,其余的部给燕帅哥。

        燕行捧着大半只兔子,那眼睛亮得吓人,先切下兔头啃,咬一口,哎,好吃!皮脆肉嫩,重要的是入药味,香郁脆口。

        他狼吞虎咽,啃掉兔头,再切下一条兔前腿,把余下的一半又包起来,留着晚上吃,就着叫化兔子,吃着煎饼,人生简直不能更美妙。

        吃得满嘴流油,燕行觉得吧,如果小萝莉再给他做顿好吃的,那什么三七分还可以好商量,改成一九分都行。

        “小萝莉,这招泥烧兔子是从哪学来的,好好吃。”吃得快乐,必须要给小萝莉一个赞。

        “小时跟我爷爷进山识药,我爷爷有时就这样烧兔子的吃。”因为有个好爷爷,乐韵从小目睹很多野外求生技能,她的野外生存能力杠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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