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见亮,微弱的光透过窗户,给屋内营造出了一种朦胧的质感。
大概是心理一直惦记着要早起赶集,沈诗云难得没有一夜好眠,总是梦见错过村里唯一一辆赶集车,心里惴惴的。是以,在眼皮上只有微微一丝光感的时候,她就醒了过来,下床快速穿了衣物。
“大妞,蛋儿。”沈诗云隔着被子,推了推两个睡成一团的孩子,“起床了,快点儿哈,我待会儿要去赶集市,晚了就来不及了。”
“唔——”两小只还是睡意朦胧,嘟囔了两声,没见动静。
“醒醒了哎,两个小懒猪。”沈诗云有些好笑,继续推了几把手下的两个团子。
“嗯——,娘,今儿个干什么啊?”大妞最先醒,在被窝中坐了起来,只是眼底还是显而易见的懵,整个人都呆呆的,可萌。
“哎,你这孩子,怎么起床了还不穿衣服,快点穿啊,冻感冒你哭都来不及。”看见好容易醒来的孩子还没穿大衣,沈诗云连手下这个‘起床困难户’都不管了,抓起床尾的衣服就往大妞身上套。
一番折腾,大妞已经被沈诗云叫去吃早饭了,蛋儿还睡得跟小猪仔子一样,半点没受影响。这可真是……
算了,算了,自己的娃,怎样都得受着。
在大约十分钟的‘温柔叫醒’服务无果后,沈诗云已经深刻认识到,‘暴力叫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别整那些有的没的,直接掀被子,简单粗暴但有效,用过的都说好。
掀了被子,沈诗云两边开工,一手捞起睡成一团的小儿子,一手勾过来衣服。就像是打扮毛绒娃娃一样,一件一件把衣服裤子套上去。至于为什么说是毛绒娃娃呢,因为这个小子睡得就像退化成无脊椎动物一样,整个人都软趴趴的。别说,人类幼崽的手感还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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