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只说法律这不就结了吗?
问题是李春是寡妇,还是个着急找下家的寡妇。当时被拖进去的时候,两人都不知道对方是谁,可挣扎着这不是彼此都知道了吗?知道了之后……男男女女的纠缠在一块,当时那个情况,两人就成事了,女人没拒绝。过后了,李春不干了,叫二赖子娶她。
二赖子人叫二赖子,不是个好东西也是确实,但人长的不孬,家里的爹妈年纪不大,也能干,日子就是中等日子,能过。一个寡妇人家,觉得这样的人家也成,找了二赖子说不结婚就告他。
二赖子不答应,李春就打电话报警了。可派出所出警了,人家改口了,说是谈对象呢,对方不娶她,把她逼急了。这这种事,她一口一个农村妇女不懂法,不知道啥是报假警。所以也就只能是批评教育就完了。但这也把二赖子给吓到了,咬牙答应这婚事了。
李春呢,又盘算结婚的事了,结婚这不是没钱吗?那边不给彩礼,娘家就不会给嫁妆。于是,这把主意还打在了几个学生娃身上,找几个姑娘去了,说你看,我是为了你们挡了灾了。要不是你们给我的衣裳,我也不能被二赖子给那啥了,现在不嫁给她也没法子。她是博取同情呢,想得点好处。
这几个女娃却坚决不干了,必须报警。认定了,这就是qj。
而且这个人可恶的很,最初的目标还是她们,这种事能容忍吗?
人家跟他们的老师打了电话了,老师不仅赶紧来了,还告知了学校,叫学校出面跟相关部门联系谈的还是这个事情。而且,人家还认为你们镇上不作为,是包庇,没看见吗?县局都惊动了。
她们认定了这是蓄谋qj,可那边李春和二赖子成了一国的,死活不认。派出所拿这事有啥办法?于是人家学生娃们闹到镇上,找妇l给她们讨要公道。
因此,这事你不出面都不行。
可这个事情……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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