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师德,违反校
规,甚至违反法律的事情,无需辩驳,错的就是错的。
哪怕是在梁鸿志和郭毅银威压榨之下的燕大,依然是有不忘初心,出淤泥而不染的杰出品德教师和教职工的存在。
但同样的学历,同样的荣誉,同样的资历,甚至同样的职务和工作,就因为报效祖国,选择了在华夏高校任教,而放弃了在国外条件更加优厚高校就职的机会。
这样本有留在他国工作,却是为了报销国家,建设家乡,而学成归来的优秀学子,燕大不少,华夏更不少。
可因为拳拳之心,放弃国外的机会,回到祖国之后,最终得到的待遇,却是比留在国外任职教书,差了几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
这公平吗?
能不让人寒心吗?
尤其是郭毅,为了败坏燕大的名誉,甚至还多次作出,对那些归国的优秀学子承诺之后,却故意违约的卑劣行为。
这能不让人后悔,能不让人痛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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