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占比最重的是品牌授权的价格,还有影后的片酬。”魏明杰给魏澜解释道。

        “品牌……授权?”

        随着魏明杰的解释,魏澜这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的时尚圈和电影圈,尤其是全息电影圈的情况,与她上辈子世界里相辅相成的情况完全不同。

        这个世界的电影圈和时尚圈,关系一直处于一种微妙的状态,一方面时尚圈又离不开电影的造星作用,一方面又不会主动给电影提供什么服装道具上的支持。

        因为曾经一部大热的都市剧,被时尚圈的几大高奢品牌告上了法庭。

        品牌方告都市剧抄袭他们的服装,而没有给与品牌方相应的通知以及品牌版权费用。

        与片场时代不同,剧组需要的衣服,现代剧要么自己做,要么从品牌方那里直接借或者买就可以,然而全息电影的特性不同,里面的任何道具包括服装,都是由导演意识生成出来就可以了。

        这就出现了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情况,剧组方律师辩解理由很简单,全息电影世界是人脑意识的具现,而一个人所有的认知画面,哪怕是想象部分,也是来源于现实环境的映射。

        意识不由人控制的,现实中看到的东西,可能无意间观看就进入了导演的大脑,然后导演在拍摄电影的时候把它构想了出来,细节上有了不同,这种情况,并非是主观意义上的,有意识的去抄袭,如果就这么判定为抄袭要版权的话,那电影中出现的现实著名建筑、古装戏里的文物等等……是不是也该找导演要版权费呢?

        其实那部剧中的衣服,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和几个品牌的高定新款极为相似,确实有非常大的抄袭嫌疑。

        但那个时候全息电影刚刚兴起,相应的法规还不够完善,没有关于这一块相关的授权法案。

        最终那个案件以品牌方们败诉告终,在一年后,才完善了相关的版权保护法案。

        可是即使有了法案,对于很多现代剧剧组资方角度来说,投资上的事那是能省一分是一分,明明在导演机里拍摄没有花费一分布料材料,为什么要给品牌方几百万几十万的和购买现实服装等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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