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拿着,我再替你挑几件。”得到秦歌的肯定,蓝筱卿俏脸划过一抹喜意,将t恤扔过来,继续进行她的选衣大业。
秦歌拎着t恤,看着在店内翻来覆去的蓝筱卿,心下有些无语。
难怪以前就常听人家说,女人最大的兴趣就是逛街,而逛街干最多的事情就是买衣服。现在看来,这话一点也不假。
接着又逛了几家服装店,当离开第七家服装店的时候,秦歌手上已经多了两个大袋子,里面全都是他的衣服,或许应该说是蓝筱卿的战利品。
原来蓝筱卿这妮子不仅智商过人,还遗传了包租婆那种天生的利嘴,杀价杀起来,完全就是没有下限。那些店家被她杀得那叫一个片甲不留,一件在店里标价五十多块的衣服,愣是被她砍到二十多,省了一半还不止。
这样的女人要是娶回去,不说样貌和能不能做家务,光这一手杀价的本领,就完全能评得上‘持家有道’。
“小卿卿,衣服也买够了,看时间,也是时候该去电影院,等看完电影,应该刚好赶上夜市。”抬手看了看机械表的时间,秦歌吓了一跳。
不看不知道,原来现在距离刚到商业街的时候,居然已经过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也就是说蓝筱卿光杀价,就杀了将近一个小时,难怪刚才就觉得买了好久。
蓝筱卿手上也戴表,一看时间都快四点半了,她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让秦歌光站着看她杀价就占了一个多小时,便也没有拒绝。
来到位于商业街的电影院,因为电影院就在一家大型超市的二楼,秦歌先把刚买的衣服锁进储物柜,然后才跟蓝筱卿上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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