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秦歌的脸皮经过这几年在外面打滚,不说厚过城墙,至少也比一般的小青年好很多。但是骤然间仿佛沦为关在马戏团笼子里的动物,被人不停地指指点点的围观,饶是他的神经有够大条,也还是感觉浑身不自在,好像沾了什么毛毛虫,很是不好受。
“我擦!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被学生的低声议论搞得浑身不舒服,秦歌不禁低头往身上瞅了瞅,想看看是不是身上沾了什么脏东西,或是背后被人贴了乌龟。以自己目前的实力,要想在他背后贴乌龟,错非先天高手出马,寻常人根本做不到。
可是先天高手那个会闲的那么蛋疼,干这么无聊的事情,根本就不靠谱嘛!偏偏一时半刻,秦歌也找不出其他理由,只好想出这些不太可能的理由。
不过随后往身上这一瞄,秦歌顿时就发现了周围那些学生指指点点看向自己的原因,感情是因为他的衣服。
中午到云边市瑞士银行的时候,自己还是一身便装,后来乘运输机回到南城军区,因为要先回军营的缘故,所以他就穿回了那身绿色的迷彩特战服,手臂上还戴着那枚鬼锋死前转赠的臂章。
不是说这个形象很差,恰好相反,秦歌长得不来,身材也很好,一个多月的军伍生活,为他平添了几分刚毅气质,配搭上这身得体的特战服,便数整支锋刃特种部队,形象上能胜过他的人实在是寥寥无几,称得上一句‘英武不凡的兵哥哥’。
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就在于这身装扮,穿错场合了!
如果在军队里,这么穿实在再平常不过。
可问题这里不是军队,而是学校。
军训一过,学校配发的那几件军装,几乎全都被那些大一新生扔到了垃圾桶,就算有人没有扔掉,也只会当场一种纪念收藏起来,万万不会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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