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snny以为的打猎是这样子的。
她穿着酷炫的猎服,肩上扛着双管猎枪,脚边跟着威风凌凌的猎犬站在草原中央。
带着草木气息的微风翻滚着吹起她的头发。
在这股风里,她闻到了鹿的味道。
举枪,上膛,瞄准。
一气呵成的做完以上动作,搭在扳机上的手指悍然用力。
一颗黄澄澄的子弹破空而出。
在经过07826秒的旅行后,钻入了草地中正悠闲的溜达的小麋鹿那尚且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的脑袋中。
小麋鹿应声倒地,圆滚滚的眼睛还没来得及闭上。
她吹了吹枪口冒出的青烟,扛着枪走到小麋鹿面前。
弯腰,合上了小麋鹿死不瞑目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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