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最近这些天。就是凌霄到京城的rì子里。父亲找到她又提出了两桩非分的事情。

        第一桩,是凌霄到京城的第二天,父亲要用她的车到市里转一天。她知道父亲是带着黄珍花母子们去转,心里十分不乐意可没办法不同意,自己地父亲要用车能反对吗?

        好了,这一用不要紧,回来后对她:“彩萍,这车实在好啊,你公公坐得也是这种车吧?”等她头后。居然恬不知耻地,“彩萍,那你把这辆车给爸爸吧,你看人家你男人懂得孝敬父亲送给他爸爸一辆这种高级车,你就把这辆车孝敬给爸爸吧,你自己再买一辆。”

        天呀!这可是四五十万元地进口车呀,是买就能买吗?就是连凌霄一直都没舍得买一辆啊。她这辆还是凌霄跟沙沙还有那个当了市长的马大姐。作为生rì礼物买给她的。怎么能转送给父亲呢?至于公公能坐上这种车,那是人家公公把一个公司搞成大公司理所当然应该享受的。无所事事的父亲能跟人家见天里忙得焦头烂额的公公比吗?真是什么口都敢开啊!

        第二桩,是关于这鹰翔饭庄要出租引发的事情。

        饭庄刚开业那会父亲就跟她探听饭庄和上面宾馆的事情,起初问到底是谁的?她回答产权是凌霄壶州几个朋友地,是凌霄承包人家的。后来知道饭店有她的股份后又探问,不会撒谎的她老实地告诉,宾馆的收入作为承包费都给了凌霄壶州的朋友,饭庄就由她和几个姐妹共同经营,收入按比例分配。就从得知这情况之后,父亲就大方地在饭庄吃喝起来,吃罢一抹嘴把账记在她的头上。

        这次凌霄决定要把“鹰翔饭庄”租出去,放出消息谁出地起价码就租给谁。可刚放出消息地第二天,父亲就找上她死活非要这饭庄的经营权。

        父亲是白要啊,是让她把饭庄地经营权无偿地转让给父亲。这饭庄的经营权是她们五个姐妹的,怎么能由得她个人决定无偿地转让给父亲呢?如果父亲没与母亲离婚,且是能干事儿的人,这个她可以答应,大不了把那四位姐姐的股份她买下来,然后送给父亲。

        可现在呢?显然父亲这是给那个“后娘”要的,这别是让她买那四位姐姐的了,连她自己的都不愿给。可父亲放狠话了,如果她不肯给那就别想往出租,以致饭庄的出租计划被搁浅了,只能等着凌霄回来解决。

        这些天就为了这两桩事情,父亲每天大早就来磨缠她了,磨缠的她真心烦。想着父亲种种的不知羞耻行为,更感觉母亲离开父亲是最好的选择。再怨叹怎么摊上这样一位父亲时,便觉得丈夫的花心毛病比起父亲地德行就不算什么缺了。如果自己嫁给像父亲这样的人,那绝对会被活活气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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