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要先行赶往京城,只是随行了两辆车,后边的车只有司机与一名翻译和一名助手,车上的正主在凌霄的车上,且还与凌霄亲密地并肩坐在后边。
在嵋泽的时间安排得紧,凌霄还没能跟身边的异国佳人多接触呢。
这次让金姬顺随行,不单是为了亲近美女,是因为有一位日本的东京女子,就这两日内要来中国。凌霄让金姬顺见见那位东京女子,拜托人家给留心一下金姬顺在东京的酒店,寻找合适的出手机会。
这是其一,其二是让金姬顺到青岛见朴正秀,商谈在韩国建投资公司的事情。因为凌霄还是打算先让朴正秀垫资,然后与他的部分石料款置换。
金姬顺已经起草好他们之间的奇特合约,昨天就给了他,可是他没时间看,与金姬顺同乘一辆车赴京时才有功夫拿出来看。
都是金姬顺亲笔写的汉字,字体秀美流畅。比多数中国人写的字都好。在他出口夸赞时,金姬顺谦逊地笑道:“写的很不好。你过奖了。”
“呵呵,真的好看,我觉得比我写的都好看,怎么练的呀?”凌霄一边看着这一页的手写合约,一边再次夸赞。
“哦,可能你不知道。日本,韩国,母文化都是汉文化。最早两个国家,就没有自己的文字,都是用汉字。后来都有了自己的文字,汉字用的地方还很多。学写汉字,六十年代前,是我们韩国初中生的必修课。我没有特意学写汉字,现在写的还可以。应该是因为写日文,日文中很多的就是汉字嘛。”
这让凌霄多了一点对日韩的了解,只是他的心思都在合约上。
合约中的条款,写明了他要帮金姬顺投资夺回那个酒店,在夺回之日,就是金姬顺成为他外妾之时。夺回的期限是十年以内。等到金姬顺给他生了儿女之时,他就把那资助的资金转到儿女身上。
条款不多很明确,但凌霄不怎么满意。不满意的地方是,在夺回前金姬顺要求,他们之间只是雇员与雇主的关系。而且这关系只维持到现在的聘用合约结束之时。聘用合约结束之后,如果需要继续合作另作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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