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涉到住宅地的占用,就不是小问题了。

        就比如清朝张廷玉老爸当宰相的时候,其老家也就在宅基方面与邻居发生纠纷。最后以这位宰相大人的“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传为佳话而告终。

        之所以能传为佳话,是“让他三尺又何妨?”

        而之所以能“让他三尺又何妨”。是因为一方身为宰相,不止是度量大,也不止是要向外表现出度量大,而是真的把这事看成是一件小事,小到连放在心上都不值。

        退让,既不伤颜面,外界只会说其大度,也不伤实际,宰相之家,用得着在乎这种东西?

        所以,就真的让了。

        但这终究只是特例,更多的,是两家都差不多,或差不太多。

        这种情况下,怎么让?

        你一让,利益损失倒还其次,更在后面的是,让过之后,你一家,在当地都没头没脸了,不止是你自己,就连孩子出去,都会被人指头指脑的。

        而且,这种情况,绝不是什么三年五年就过去的,别说三年五年了,三十年五十年都不行,甚至要传几代的!

        是以,事实上,因为这种事,打得头破血流的两家,不知凡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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