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陆不弃见到了火云烟,这个在草木枯荣的印象中,风华绝代的一代狐王。

        在一个巨大的碧绿广场上,头戴碧玉狐冠,身着绯红流云长裙,身挽绸带的火云烟如天宫仙女,在许多人的簇拥下,迎了出来。

        除了衣裙质地上佳,她身上配饰也十分华贵精美,就连拖在身后的狐尾都点缀了一些宝石。这样雍容的穿着,却没有让陆不弃感觉到一点媚俗,相反,陆不弃觉得这样恰到好处,而且岁月没有在火云烟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火云烟跟火云樱站在一起,根本不像母女,而像姐妹。

        论美丽,母女二人可谓是各有千秋,不分上下。不过论成熟风韵,身型明显更丰腴的火云烟完胜火云樱。

        尤其是对于陆不弃这种已经历人事的男人来说,火云烟的魅惑之力要强许多。

        原本陆不弃在第一次看到火云樱时,他以为法克斯一族都会这么漂亮,毕竟在陆不弃那根深蒂固的华夏文化影响中,狐狸精永远都是美丽妖艳的代名词。

        可是在看到火云月时,这种概念已经消失了。

        倒不是说火云月就丑得惨不忍睹,而是陆不弃不喜欢这种长着尖酸刻薄样的女人。

        而看到这一大批跟出来的法克斯族人时,陆不弃也发现,其实大部分狐狸精,都只能说一般,就如同人类中绝大部分的人一样。

        美丽,在法克斯一族并么有泛滥成灾,一样是上天恩赐的厚礼。

        “母王!”火云樱扑进了火云烟的怀中,有的只是对母亲的思念,并没有什么太受委屈,哭哭啼啼的样子,毕竟她这次被掳走,虽说是件非常危险的事,可她一直在睡梦中度过,其实并没有遭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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