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个季节在很多文人墨客的笔下,总是带着一种淡淡的忧伤。
秋天,树叶开始渐渐由绿变黄,等到枯萎的颜色笼罩整个世界时,他们便会随风飘落,成为人们脚下的一抹泥。
而凡萱偏偏就喜欢这个季节。
她喜欢秋风拂面时的清爽,喜欢秋雨绵绵的轻柔,喜欢秋日斜阳的慢慢悠悠,也喜欢在这个季节里穿的长衫,喜欢空气中的不干不燥,湿漉漉的清新味道。
也许是因为到了自己喜欢的季节,凡萱工作得更加卖力,菲儿当众表扬了她好几次,私下里却又劝她别那么拼。
很多时候,她还是会回想起那几天的经历。
曾经朝夕相处的人突然就不在人世了,第一次在警察局接受调查到昏迷,自己和云海的短暂相见,都让凡萱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
梦,无论是令人恐惧的,亦或是美得让人陶醉的,都要面临醒来的时刻。
三妹潆城安定了下来,买了一套小公寓自己住,最近也在筹备化妆品公司,忙得焦头烂额。
刘飞扬的工作但是比较清闲,经常都会来找凡萱吃饭,凡萱不太喜欢在外面吃,于是刘飞扬在三妹之后成了盛世海棠的常客。
相比较他们三个人,阿蒙是过得最自由的,平时录音棚有活儿才开门,没活儿的时候她就在家写写歌儿,去一家餐厅弹弹琴,只要省吃俭用一点儿,还是勉强能把自己养活。
很多时候凡萱想不明白,孩子与父母之间到底能有多大的愁,以至于弄得阿蒙一个堂堂富二代过得比自己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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