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你看你冲撞神灵了吧!人家是害怕伤着大壮了,你怎么如此出言不逊。”

        “就是,举头三尺有神灵,人家一刻都没离开过,只是不想让你看见而已。”

        “要不是野地宔,谁能把那个溺死带走?”

        “陶伯,你刚才怎么不求野地宔救你娃呀?”

        “哎呀,就是,我怎么能忘了这茬呀,野地宔哎,野地宔哎,你大慈大悲,救救我娃呀。”

        野地宔一走,场面立刻象鸭子吵塘一样混乱不堪,说什么的都有。只有牟嘉笑了笑,收起那只焦杖,功成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经过这次事件,数不近才明白,放大招也是不保险的。原来这鬼上身后,连野地宔也没有办法。不仅是数不近,整个商队的人,悔得牙根子都疼了。曾经有一根焦杖摆在了他们的面前,他们没有好好珍惜,当人家是讹钱,结果,从此要想人家一万年。所有人都羡慕牟嘉手里那根唯一的焦杖。羡慕归羡慕,尽管保不齐队伍里有些二赖子、流氓什么的,但是,没人敢觊觎牟嘉的东西。气势在那儿摆着呢。刚才牟嘉朝那里一站,就跟虎趟羊群一样,大气都没人敢出一下。

        吃晚饭的时候,他们终于赶到了第二个庐馆。这里已经远离了商丘,人少了很多,而且庐馆的条件明显不如前面一个。上级能看到的地方就用点心,看不到的地方就胡差事,看样永远都是这个样子。

        商队一进入了庐馆,队形马上解散,熟悉的各自凑在一块。数不近和邞这他们自然是紧紧靠在一起。先秦那个时候,晚饭是吃得很早的。按今天的说法就是下午四点左右吧。这里是个小庐馆,没有市集,有钱也买不到什么好吃的。所以,一般人都是自己铺了席子坐在地上,吃自己带的干粮。顶多是再去旁边的小摊上,买点薄酒、豆浆什么的。牟嘉是贵族人,本来他应该是有自己的招待地方的。但是,他没去,跟着数不近他们蹭吃、蹭喝。好在那时的物价不是很高,数不近也不心疼。其实,数不近巴不得牟嘉能留下来呢。因为他看出来,人家跟他真的不是一个阶层,那气质,根本都是语言无法描述的。人家拿一把大布去换一跟焦杖,眉头都不皱一下,即使在野地宔面前,牟嘉显得依然是镇定自若。数不近自认为自己跟人家差得十万八千里。人家愿意吃你数不近一点东西,真的是太看得起你了。如果牟嘉是宋国人,数不近见到人家都要行大礼的。虽然不知道根牟国是个什么国家,但瞧牟嘉那气质,啧啧,真是神一般的人物。当然,和数不近怀着相同心思的人还不少。很多人即使是没关系的,不认识的,有事没事也过来凑凑热闹,想听听牟嘉说话的声音,看看牟嘉那俊美的相貌。有人说男人也喜欢看男人的相貌吗?那当然,如果是长相十分俊美的,男人、女人都会喜欢的,要不然怎么会有四大天王呢。这也是本书的核心概念之一。后文会让你燃血的,这里先卖个关子。

        别说是其他人了,就连邞这也觉得自己在牟嘉面前也是矮了大半截。要知道,邞这可是宋国真正的贵族。而宋国在当时可是二类国家里排老大的。象邞这的身份,在宋国则是厅级以上干部。邞这都觉得牟嘉气势逼人,你可以想象牟嘉的气质是多么的潇洒!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读书族小说网;https://kpc.lantingge.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