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妥妥的是被人给坑了,根本不知道自己拿了他们奇物的事,否则绝对不会这么容易放过自己的。
还立字据?
这就是把自己往死里坑了。
他知道,可他不说。
说起来自己做过唯一说不过去的事,就是抢了对方的奇物。这件事一过去,他们就是想针对自己,也找不出什么理由。
再像之前那样栽赃?
他也不是没脾气的好伐!?
仅过了一杯茶的功夫,特赦书已经印好被送到询问室,程仑挥挥洒洒签上字递到肃同面前。
一式两份,内容也很简单,也就是肃同不去参加大赛,监管局不再追究过往及损失之类的。下面有总局的印章和程仑的签字。
还特别注明如果肃同违约,秘境中的活动所得都归监管局所有。
“如果没问题,签上字你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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