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劾令和特别弹劾会议都是最高评议长的特权,作用就是在必要情况下,弹劾某些重要的帝国高官。
这也是帝国级高官在非会议期间,唯一的控制手段。
这个特权初衷就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制约他们,阻止其在错误的道路远走越远,其设立之初的目标就是总督级以上的帝国高官。
当然,没有任何一项法令或特权能在时间的迁移下保持初衷。
这个特权,早就成为了最高评议会最大的杀手锏,因为它甚至可以弹劾长老,虽然从来没有人这么做过。
但是。
有但不用,和没有不能用,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正因为其超乎寻常的地位,最高评议会极少把它拿出来使用,只让它作为威慑对手或自保的工具。
上一次使用弹劾令,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而现在,弹劾令不仅重出江湖,还史无前例的在会议进行期间弹劾。
其弹劾目标,也是史上官职最低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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