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拿出响尾蛇大马士革军刀交给了诺亚,只见他用土著语招呼了一声,坑上的爱斯基摩人一副了然,换了更加粗的麻绳,再次套上了野猪,可能是力气用得太多了,野猪有些瘫软了,诺亚看准时机,一跃而下,手持大马士革军刀,一刀捅进了野猪的喉咙处。
一阵凄厉的杀猪叫声,差不多方圆百里的人都能够听到,站在附近的李成,耳膜差点就要被震破,产生暂时性耳聋的症状,李成也不犹豫,抄起一个盆,跳了上去,接着野猪的鲜血。
猪血可是一个好东西,这些不能糟蹋了……
一般在老家杀猪的时候,为了增加猪血的口感和缩短凝固时间会添加盐水,此时李成没有想这么多,直接冲了下来,让诺亚有些奇怪。
野猪的血已经完全流干了,装了满满得一盆,野猪也完全停止了挣扎,把猪血递了上去,诺亚一身尘土,擦拭干净了大马士革军刀,再次还给了李成,随即部落的勇士们绑上了这头大肥猪,扛着运回了部落。
走在前方的李成和诺亚满载而归,爱斯基摩人唱起了凯旋之歌!李成反正也听不懂,大概听诺亚翻译类似于国内山区少数民族的歌谣吧。
这个时候,体力恢复了不少的诺亚询问道:“老大,猪血你干嘛去接啊?难道你是吸血鬼?”
如今的爱斯基摩人已经不流行食用生肉了,在上万年前,爱斯基摩人穿越了白令海峡,来到美洲之后,处在的年代是冰河时期,不得不食用生肉,所以有了这个“爱斯基摩人”的叫法,翻译过来无非就是吃生肉的人啊。
单纯喝血的话,那是野人才会做的事情吧?他们狩猎的时候,没有特意收集鲜血的做法。
李成解释道:“猪血可是好东西啊,诺亚,你不知道,在华国,有些人专门杀猪,就是为了要吃猪血,肉的话,都吃腻了,猪血可不是经常有的,要趁早到菜市里面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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